纪检监察处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院所各级党组织、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协助党委抓好党建工作,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纠正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
3、经常检查院所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对医院的党风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及时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建议,经常对党员和群众进行党风党纪和行风教育;
4、制定院所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规划和有关条规,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熟悉院所改革、发展大局,做好院所“三重一大”事项程序监督工作,为促进院所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监督保障;
6、负责检查和审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处理信访所反映的重大问题;
7、受理院所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和控告,保护党员民主权利;
8、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9、加强与审计部门联系,互通信息,协调工作;
10、密切配合党委,做好党员、干部、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11、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院校党委、院所党委交办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