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卫生健康委、军委后勤保障部、国家药监局《关于规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经各单位申报、地方推荐,形式审查,能力评估等程序,拟将北部战区总医院等39家单位认定为第一批国家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或建设单位(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6月18日至6月2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提出异议及理由。
联系人:刘欢梅
联系电话:010-60866005
电子邮箱:ncrc@fwoxford.org
邮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西路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西山园区C楼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国家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2021年6月18日
附件1 国家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依托单位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
北部战区总医院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南京市第一医院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特色医学中心 |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
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附件2 国家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建设单位依托单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福建省立医院 |
山东省立医院 |
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
湖南省人民医院 |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甘肃省人民医院 |
青海省人民医院 |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 |